公民投票的重要性與世界各國的公投經驗

「公民投票」的重要性

「公民投票」是「直接民權」的具體實踐。經由公民投票,人民可以監督行政、立法機構,避免其悖離民意、濫權妄為;經由公民投票,人民也可以為行政機關的政策背書,使其推動更加順暢;經由公民投票,不同族群或政治團體之間的意見紛歧,可以達成共識,進而避免黨派惡鬥、國家分裂。

與世界各國的公投經驗

民主國家將國家重大公共政策,交由人民透過「公民投票」決定早已蔚為潮流,茲舉數例如下:

  • 1866年以來瑞士已進行三百多次公投,議題涵蓋:制憲、修憲、緊急命令、國會權限、民生法案、外交條約和其它民眾立法提案等
  • 1905 年挪威舉行獨立公投,脫離瑞典100年統治。
  • 1980,1993,1996年加拿大魁北克省分別舉行獨立公投
  • 1991年波羅的海三小國舉行國家前途公投,脫離蘇聯獨立
  • 1992年南非公投修憲,
  • 2000年丹麥公投否決加入使用歐元
  • 2003年瑞典公投否決加入使用歐元
  • 2005年法國與荷蘭分別公投反對歐盟憲法
  • 2008年愛爾蘭公投否定里斯本條約(歐盟憲法遭法、荷否決後,改版成為里斯本條約)
  • 2008年11月,格陵蘭舉行自治公投,脫離丹麥300年統治。
  • 2009年10月,愛爾蘭公投通過簽署里斯本條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