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里苦行志工參加須知

「人民作主運動」參加志工注意事項
1、參加人員需向報到處簽到,製作識別證及購置「人民作主」服裝(已有者免購)。
2、服裝:斗笠、人民作主T恤、深色長褲,牧師、神父、法師等,可依其原有服飾,
儀容應力求整潔。
3、隨身物品盡量簡化,行李或背包可存放於隨行車輛(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)。
4、參加人員食、宿自理,或繳費由辦公室人員統一代辦,請於報到時向工作人員登記。
5、除特殊情況外,隊伍中不使用任何標語、旗幟與宣傳車。
6、活動中不進食、不抽煙、不嚼食口香糖或檳榔、不嘻笑喧嘩。
7、隊伍盡量保持莊嚴肅靜,除特殊狀況或定點作宣示性說明外,不使用擴音器。
8、行進中,遇有他人阻礙或干擾時,應依非武力行動的原則處理。
9、如有未盡事宜,由決策中心決定。

「人民作主運動」非武力行動公約
台語版
1.隨時保持友善的態度。
2.著(tioh)用理解的態度來回應反對咱的人。
3.口毋通用惡意的言詞去刺激對方。
4.對於(ti)暴力行為,咱不反擊、不做敵意的批評。
5.無帶任何可(thang)當作武器的物件(mih-kia )。
6.遵守決策中心所作的決定。
7.無佇(ti)行動中做出分裂或是爭議的行為,必要時可(thang)退出行 動或是了後提出質疑。
8.咱有隨時替換領導者的準備。
9.只有在人格尊嚴被藐視ê時,咱才採取不合作的態度。